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11 09:38:59
商务局 安全主管部门 理清职责首先,商场和超市属于商业服务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产业分类》 (GB/T4754-2017)第二类“零售业”包括:综合零售;专门从事食品、饮料和烟草制品零售;纺织、服装和日用品零售。第72类“商业服务业”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因此,商场和超市应属于“零售业”或“商业服务业”。此外,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行业安全监督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贸易行业主要包括批发行业、零售行业、装卸、仓储行业、住宿行业、餐饮行业等五类企业(无消防、气体监管)。说明商场和超市属于商业服务业,也是各部门的共识。
第二,商业部是商场和超市的行业主管部门。
刚才有人说,购物中心和超市属于商业服务行业,商务局的“三定”计划明确规定:“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充分说明商务局是商场和超市的行业主管部门。
第三,商务部也在履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自2020年12月31日起,商务部制定并发布了《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一版至第四版。商务部按照疫情防控“谁负责”的原则,多次修订商场、市防控技术指南,再次证实商务部是商场、超市的行业主管部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引用的法律法规和三项计划中没有关于“统一”和“非统一”的表述。商务局提到的“统一”和“非统一”只是经济指标统计的一种分类,5是否与行业主管部门无关。
综上所述,商务局是商场和超市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讨论餐厅(餐厅)的行业主管部门
刚才商务局对餐厅(馆)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议没有依据。原因如下:
第一,商务部是餐厅(馆)的行业主管部门。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2014年)第三条明确规定:“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业的管理,制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的管理。”
商务局的“三定”计划还明确规定,它“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业服务业的管理。”
以上两份文件充分说明商务局是餐厅(餐厅)的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商务部也在履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2020年12月31日,商务部制定并发布了《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商务部按照疫情防控“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发布了《餐饮服务单位防控技术指南》,再次证实商务部是餐厅(餐厅)的行业主管部门。
前面讨论商场和超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时候,我们已经说明“入统”和“非入统”与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无关。
同时,我想简要介绍餐饮业的定义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产业分类》 (GB/T4754-2017)餐饮业是指通过即时生产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劳动为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酒吧服务、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配送服务、餐饮配送服务、外卖配送服务、其他餐饮业、小吃服务及其他未列
明餐以业。
换句话说,我们常说的奶茶店、酒吧、外卖都属于餐饮业的范畴。
综上所述,商务局是餐厅(餐厅)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奶茶店、酒吧、外卖属于餐饮业,商务局应当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四、讨论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
我们认为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是商务局,主要依据如下:
首先,农贸市场属于“批发业”或“零售业”,市场所有者提供的市场管理服务属于“商务服务业”。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产业分类》 (GB/T 4754-2017)第51类“批发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食品、饮料、烟草产品批发;纺织、服装、家居用品批发;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批发。第五十二类“零售业”包括:综合零售;食品、饮料、烟草制品专业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专业零售。第72类“商业服务业”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服务解释为:各种交易市场的管理活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设管字[2018]93号)的规定,第5291中明确规定:“农贸市场和小商品市场有固定摊位的零售,列入52(零售)相关行业类别。”
因此,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建材市场、水产品市场、批发市场等农贸市场应属于“批发行业”或“零售业”,市场所有者提供的市场管理服务属于“商业服务业”。
第三,商务部是专业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
专业市场属于“地发业”或“零食业” 中的一种 市场管理服务层由市场所有者支付
第三,商业部门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
农产品市场属于“批发业”或“零售业”之一,而市场所有者提供的市场管理服务属于“商业服务业”。
商务局的“三定”计划明确规定:“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等商业服务行业的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和行业协调,承担“菜篮子”商品供应协调,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生活必需品在商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保障。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引导和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协调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建议。指导商业信用销售,促进商业诚信建设。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职责。这充分说明商务局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
第四,商务部也在履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自2020年12月31日起,商务部制定并发布了《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一版至第四版。商务部按照疫情防控“谁负责”的原则,多次修订农贸市场防控技术指南,再次证实商务部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
综上所述,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局。
同时,我们注意到一个声音:“过去,农贸市场是由工商部门开放的。现在体制改革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在此,我简要介绍了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的历史演变:
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曾是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主体。20世纪90年代以前,全国许多商品交易市场,包括贸易市场,都是由市场监督部门(当时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建设的。即使不是由市场监督部门组织建设的,市场组织者也必须依法取得《市场登记证》,方可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或《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商品交易市场注册申请。
但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市场完全脱钩的通知》 (国办发〔2001〕83号)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认可
但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完全挂钩的通知》 (国办发〔2001〕83号),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01年12月完成市场管理完全脱钩。
2004年8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除第二批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工商法字〔2004〕第143号)宣布正式废除《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公室》。到目前为止,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已经完全消除了商品交易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的身份。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行政法规修改废止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76号)于2017年3月1日废止了1983年发布的《城乡市场贸易管理办法》。到目前为止,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已被国家一级明确废除。
各位领导同志:借此机会,我也想向大家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
2018年3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从此,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是任何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特定行业和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的机构。监管部门是政府职能部门按照规定指导和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按照法律和政策管理市场准入、市场经济流程和进出的机构。
可以有多个监管部门,但只能有一个行业主管部门。例如,学校的行业主管部门是教育体育局,涉及市场监督、公安、卫生、应急等监管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收费等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公安问题的,由公安部门处理;步骤和流行病传播的,由卫生部门处理。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经常面临一个困境: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总是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和职责,理由是没有执法权。但是,在国家大力推进法治的背景下,行政机关必须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行使执法权。
例如,一些市场监管机构最近因查处冥币而被当地检察机关追究责任。根据《殡葬管理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制造、销售,由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市场监管部门不能单独成为《殡葬管理条例》的执法主体。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由民政部门领导,市监督部门参与执法活动,需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由民政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按照民政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的顺序共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应当使用民政部门的编号。
亲爱的领导和同志们:今天的会议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是为了澄清各部门的职责,共同推进工作。“三项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各单位在贸易服务业的行业主管和部门的监督职责。毫无疑问,贸易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局。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行政为公的原则,平等对待所有市场实体。无论哪个行业、哪个地方的经营者,无论哪个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只要违反现场监管法律法规,都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场监督局将充分发挥行政法部门的监督效率,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